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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2日,高*因公出差,途中高*所乘客车与一货车相撞,致高*受伤,经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高*死亡后,被告获得约26万元的民事赔偿。
夫妻开车出行,发生一车交通事故,造成男方脾脏破裂后切除,男方鉴定为八级伤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写明女方开车负全部责任。
秦某驾驶私家车在非法营运过程中,乘坐在后排左侧的李某没有注意观察突然开启左后门,适有张某驾驶自行车由南向北驶来。
小何在小区内独自玩耍时,与小区内刘某驾驶的小轿车相撞,造成小何左胫腓骨骨折。
2019年6月14日刘某甲驾驶无号牌轮式专用机械车与刘某乙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撞,致使刘某乙受伤的事故。
邓某驾驶着自己的三轮载货摩托车送儿子上学,在十陵镇街道上,不慎将年老的环卫工朱某当场撞死。
2020年9月16日5时50分,案外人张某驾驶小轿车沿天津市津围公路由北向南行驶至53公里+500米时,与对行一辆大货车发生事故。
黄某投保了交强险及三责险,黄某驾驶其所有的小轿车与行人冯某相撞,造成冯某死亡的交通事故。